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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健康讲座知识总结,职业病健康讲座知识总结报告

cysgjj 发布于2024-08-15 16:39:18 健康知识 35 次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职业病健康讲座知识总结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职业病健康讲座知识总结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方针是什么?
  2. 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的健康管理规定是什么?
  3. 对存有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用人单位应当做什么?

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方针是什么

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原则是分类管理、综合治理。法律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条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第十五条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的设立除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设立条件外,其工作场所还应当符合下列职业卫生要求:(三)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扩展资料职业病预防需要有综合性的措施。

1、首先,企业需要做好岗前培训,告知工人了解自己的工作环境,以及存在发生职业病的危害,增强工人的预防意识,并从源头上做好防护措施,如安装隔音防震、吸声设备等,为工人提供合格的个人防护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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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2、其次,由于每种职业病的早期症状不同,工人要熟悉相关的职业病知识,如工作环境中含有铅,需要了解铅中毒的早期症状等。

3、最后,企业需为员工提供定期的职业健康检查,及早发现职业病并***取治疗措施,减少职业病带来的影响

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健康管理规定是什么?

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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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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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

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对存有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用人单位应当做什么?

这种情况用人单位必须做到:(1)必须建立员工的职业健康个人档案,并在每年为员工进行免费的职业健康体检

(2)为员工配置预防职业病的防护用品;

(3)在生产岗位的醒目处悬挂预防职业病的警示牌;

(4)每年定期职业健康培训,增强员工的职业病防护意识,同时管理人员要加强巡查员工防护用品的佩戴是否规范等等措施来保障员工的健康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职业病健康讲座知识总结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职业病健康讲座知识总结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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